凡在彩虹計劃學習中心接受治療的家長及其子女,均須接受並遵守本中心的守則:

  • 如因個人原因遲到,將不獲安排補時。
  • 因個人原因缺席,但沒有在1天或以前預先通知本中心,將不獲安排補課及不獲補發回該堂之費用。如病假必需持有效醫生紙証明。
  • 一般每十堂交費療程,必須於12個星期完成。否則未完成之堂數,將不獲安排補課及不獲補發回該堂之費用。(除有特別批准例外)
  • 在中心內家長須看管其非治療的小孩(如有),以防他們對治療進行造成影響。
  • 在治療進行中,家長或其家庭成員須根據治療師指示以協助活動進行。